• 0
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统计 阅读时间大约3724分钟

2026-06-12 02:21:57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中国新闻网简报栏目名单
今天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天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

今天(26日),张天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峰受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贿案每日甘肃省新闻网对被告人张天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审宣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张天上缴国库。峰受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贿案被告人张天峰利用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审宣局长、张天经理,峰受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贿案每日甘肃省新闻网副总经理,审宣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张天局长、峰受总经理,贿案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天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天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天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监制/李浙 主编/米莎

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 马姗

编辑/余甜甜

1、中国新闻网简报栏目名单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转载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官方微信号进行授权。
2、转载时须在文章头部明确注明出处、保留官方微信、作者和原文超链接。如转自中国新闻网简报栏目名单
)字样。
3、中国新闻网简报栏目名单报道中所涉及的融资金额均由创业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中国新闻网简报栏目名单不对真实性背书。